《臨老入花叢,拉也拉不回》 廖輝英
同居二十七年的男人移情別戀,Pearl痛苦無助,不知要怎麼活下去?當年帶著兩個孩子離婚,幸遇男友接受她的全部,但不幸因他家人反對不能結婚,所以他們同居至今且一起創業,始終幸福甜蜜。就在事業稍有小成的五十六歲,他迷戀上剛離婚小幾歲的女子,戀情如火,且自公司提領一筆錢給女子,白天不上班、深夜回家、每週外宿二日。
Pearl痛苦難當,眼看即將失去他,怎麼辦?
我的意見:
同居人外遇之後,Pearl 做了很多努力:拿到他們車震時的錄音、申請國際電話帳單明細、當面質問二人;主動向男友求歡示好被拒、要求和男友結婚被拒……當他變心不愛時,女人連三百塊錢都不值!我會建議現在這些討好他的事都不必做,要做的事是請教律師在同居二十七年卻無婚約的情形下,如何保障妳的權利,和確保你們辛苦一起打拼的公司資產不被他用各種名目掏空──如果妳能確保這些事,甚至做到公司沒他可以、沒妳不行的地步,我認為妳就有了談判的條件。
我無法預知妳男友會不會回來?現在主控權在他手上,要看小三有多想要他、以及他有多迷小三,才能決定他會不會回來?不過目前新戀情正夯,妳對他們沒什麼可做的,做了適得其反,也自討沒趣。
除了上述權益的保障之外,請妳拋開面子和想死的念頭,不必在意同事知道什麼或聽到什麼,這年頭外遇、情破這種事遍地都是,那個人沒有這樣那樣的傷痛?
不要躲在暗夜哭泣,試著走出去,運動有益療傷,有人聽妳傾訴更好;不要喝酒,必要的話去看一下心理諮商,說出來會好過一點。不管他回不回來,都請善待自己!人生峰迴路轉,誰知道明天好風不會吹向自己?加油!
【100 年9月4日聯合報家庭副刊-女人大轉彎】